通过上次讲述的关于保税区保税区仓储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的话题很多做保税区业务的同行应该都能通过我的简单阐述中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有所改进
这次我想跟大家说下关于国内产品保税区拼装的问题。想要了解关于保税港区仓库出口拼装业务,首先要了解他们在这个方面的运作模式,目前保税区拼装出口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下边两种模式。
首先就是国内商品+国内商品进行拼装
例如:国内企业A生产鞋子,国内企业B生产袜子;国外采购商要求鞋子和袜子在同一包装内进行销售。则A企业将鞋子出口至监管仓库内,B企业也将袜子出口至监管仓库内;监管仓库内进行流通服务,将鞋子及袜子重新包装至一起。完成后物流园将包装至一起的两种物品申报出口,进行出口申报时仍旧按照两种物品进行申报,因此对于两企业的出口退税等手续办理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其次第第二种模式是国外商品+国内商品进行拼装,由于深圳出口加工区同时拥有进口保税仓,因此在遇到有国外商品需和国内商品进行拼装时,国外商品可经由保税仓库免税进口;待国内商品出口至监管仓后,将保税仓内进口的需拼装货物与出口至监管仓的国内商品进行拼装,完成后申报出口。国外货物在全过程中免税,且进出所有手续均有物流园完成;国内货物出境后可获取退税。针对于国内加工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型毕竟收到限制;如遇需拼装的情况,可通过物流园监管仓库简单实现,且手续简便,时效极高,成本低廉。
还有一种客户问道比较多的情况我想对大家也很重要很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下就是出口的产品组装后再出口如何核销退税?这个问题。其实像这种情况,是纯粹的国内销售,不符合出口退税的要求,是要缴纳销项增值税的。 如果你的价格是出口价,那么你要和客户确认你做保税区出口,让组装供应商进口,组装完毕后,组装公司再安排出口给你的客户,这样,收到客户的付款后你才可以办理核销和退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